为规范公交刷卡乘车秩序,杜绝因冒用、借用他人老年卡、爱心卡、学生卡乘坐公交车。维护公司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相关权益,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老年卡、爱心卡和学生卡的市民。
(一)65周岁(含)以上市民;
(二)现役军人、伤残军人、残疾人;
(三)18周岁以下学生;
二、乘车规范
持老年卡、爱心卡免费或学生卡优惠乘车时,应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爱心卡及老年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遗失,请及时挂失,避免被他人冒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处罚办法
凡冒用、借用他人老年卡、爱心卡免费乘车的,首次查获将收缴并暂停三年免费乘坐功能,并列入黑名单。如若再次违规使用,将永久停止办理公交免费乘车功能,并由公司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朔州市公共汽车交通公司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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