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20时03分许,李某饮酒后驾驶晋FK****小型汽车行驶至岱岳镇青年东街时被大运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李某酒精含量为39.0mg/100ml,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0年4月3日14时10分许,吕某饮酒后驾驶晋B*****小型轿车行驶至208国道533公里处时被永静城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吕某酒精含量为36.4mg/100ml,吕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0年4月4日20时52分许,辛某饮酒后驾驶晋F*****小型轿车行驶至马苑线3公里处时被永静城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辛某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辛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来源:朔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山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