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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9/12/21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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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于 2009-12-17 19:31:36 就 山西省委书记 发表评论 IP: 221.204.248.★
张书记您好:我叫高德,男,现年65岁,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1993年经市建委批准,在鄯阳西街盖起二层临街商铺一处,有房屋产权证,朔城区建设局在没有国有土地批准未见得情况下,以三江拆迁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拆迁,没有评估师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朔州市朔城区房屋管理办公室单方面作出裁决,三江公司法人代表徐志静没有到现场,属于违法裁决,对拆迁户不安置,不按山西省拆迁条例执行,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于2009年10月16日进行了强行拆除,我的房子不属旧城改造,也不是国家建设用地,而是他们他们将农村集体土地该为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拍卖,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安置现有七口人的住处,拆除的房屋进行合理的补偿。对于违法拆迁的人员追究责任。现在已是寒冬,不安置强行拆除,申诉人无处安身。请领导给予尽快答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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