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市场信息报抄袭山西农民报稿件

  • 耕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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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12/30 14: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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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右玉国土资源局大意 致耕地“一女二嫁”[/url] 
时间:2010-12-21 11:25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农民报 进入论坛 登录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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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右玉县白头里乡业家村委会将7.5亩地租给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才得知这片地有两户村民取得了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经了解,原来是右玉县国土资源局及白头里乡政府当初为了完成土地确权任务,忙中出错导致这片地“一女二嫁”。

两户村民都向乡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出示了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要求领取占地补偿款,因两户村民对占地补偿款有争议,乡政府占时扣留占地补偿款,等待无争议时发放。两户村民都喊冤:“国土资源局和乡政府的错误难道要由我们承担?”

争议土地有三个“身份证”

据业家村村民吴龙介绍,2002年5月3日,业家村村干部拿着空白的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当场为他填写了该证。该证一直由自己保管,他还向记者出示了2004年的农业税完税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证号为:集农用字第0703045号,上面清楚地记载着耕地49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18亩。

业家村另一位村民路兴告诉记者,2008年3月5日,业家村村干部拿着空白的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当场为他填写了该证,当时由于一时疏忽,竟将该证填写错,后又从村干部手中花5元钱购买了空白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填写。该证一直由自己保管,他并向记者出示了2003年的农业税完税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证号为:集农用字第0703034号,上面清楚地记载着耕地69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10亩。

而路兴的侄子路海义所持的证号为 “集农用字第0703014号”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上清楚地记载着耕地90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6亩。

一块地有三张“身份证”,这让记者感到很惊讶。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都合法有效

为此,记者采访了白头里乡党委李国斌书记,李书记说:“不是我办理的此事,当时都是由业家村干部领取空白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那些证都是盖了县里国土资源局公章的,据了解当时为了赶进度填写,由村里识字的人填写。如今,乡村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谁也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你们到县土地部门问问,他们那里应该有全县各个乡镇耕地的明细登记表。”

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稽查股张股长说:“各个乡镇耕地的明细登记表应该在各个乡镇,县国土资源局没有。”张股长向记者出示了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给白头里乡政府的函,这份函上写道:认为路兴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无涂改删加,其农用地使用证合法有效……

当提及吴龙所持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有效时,张股长说,吴龙没有找土地部门反映过此事,若反映此事,他也会给乡政府出同样的函,证明吴龙所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也是合法有效。

据吴龙介绍,他以前在这块地上耕种,后出租给路兴耕种,因为他手里土地证,所以也没多想什么。

“1998年以后,这块地一直由我耕种,土地证颁发了八年多,假如有问题土地部门干嘛早不查,为何要等我们领取占地补偿时再来说?”路兴纳闷地说。

“一女二嫁”土地期待正名

为何土地证会出现“一女二嫁”呢?白头里乡李国斌书记说,2002年,右玉县政府要求在当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土地确权任务,发证率须达到95%。而白头里乡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按正常程序做,确权任务都完成不了,这样一来,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要被问责。于是,乡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决定由各村自行加紧搞确权,赶出一批土地证。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出现了土地证 “一女二嫁”的情况。

12月17日,记者记者拨通了右玉县国土资源局赵勤局长的电话,赵局长说,他清楚白头里乡业家村土地“一女二嫁”的事,目前没法处理,因为当时是乡政府给村民发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

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稽查股的张股长称,不管是哪种原因导致土地确权产生了“一女二嫁”的现象,说实话是土地部门的错,因为《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有土地部门的公章。

特派记者 韩谦


(编辑:董春萍
来源:http://www.daynews.com.cn/sxnmb/sib/1083090.html
 
 
12月24日,市场信息报改了标题原文一字不改抄袭,附抄袭文章
 
 

右玉县国土资源局大意 上演农村耕地“一女二嫁”闹剧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此新闻已被浏览 88 次 

       本报讯 朔州市右玉县白头里乡业家村委会将7.5亩地租给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才得知这片地有两户村民取得了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经了解,原来是右玉县国土资源局及白头里乡政府当初为了完成土地确权任务,忙中出错导致这片地“一女二嫁”。 
  两户村民都向乡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出示了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要求领取占地补偿款,因两户村民对占地补偿款有争议,乡政府占时扣留占地补偿款,等待无争议时发放。两户村民都喊冤:“国土资源局和乡政府的错误难道要由我们承担?”

争议土地有三个“身份证”
  据业家村村民吴龙介绍,2002年5月3日,业家村村干部拿着空白的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当场为他填写了该证。该证一直由自己保管,他还向记者出示了2004年的农业税完税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证号为:集农用字第0703045号,上面清楚地记载着耕地49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18亩。
  该村一位村民路兴告诉记者,2008年3月5日,业家村村干部拿着空白的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当场为他填写了该证,当时由于一时疏忽,竟将该证填写错,后又从村干部手中花5元钱购买了空白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填写。该证一直由自己保管,他并向记者出示了2003年的农业税完税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证号为:集农用字第0703034号,上面清楚地记载着耕地69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10亩。
  而路兴的侄子路海义所持的证号为 “集农用字第0703014号”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上清楚地记载着耕地90亩,其中有争议的地名为业家岔的耕地为6亩。
  一块地有三张“身份证”?这让记者感到很惊讶。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都合法有效
  为此,记者采访了白头里乡党委李国斌书记,李书记说:“不是我办理的此事,当时都是由业家村干部领取空白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那些证都是盖了县里国土资源局公章的,据了解当时为了赶进度填写,由村里识字的人填写。
  如今,乡村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谁也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你们到县土地部门问问,他们那里应该有全县各个乡镇耕地的明细登记表。”
  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稽查股张股长说:“各个乡镇耕地的明细登记表应该在各个乡镇,县国土资源局没有。”张股长向记者出示了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给白头里乡政府的函,这份函上写道:认为路兴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无涂改删加,其农用地使用证合法有效……
  当提及吴龙所持 《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有效时,张股长说,吴龙没有找土地部门反映过此事,若反映此事,他也会给乡政府出同样的函,证明吴龙所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也是合法有效。
  据吴龙介绍,他以前在这块地上耕种,后出租给路兴耕种,因为他手里土地证,所以也没多想什么。
  “1998年以后,这块地一直由我耕种,土地证颁发了八年多,假如有问题土地部门干嘛早不查,为何要等我们领取占地补偿时再来说?”路兴纳闷地说。
“一女二嫁”土地期待正名
  为何土地证会出现“一女二嫁”呢?白头里乡李国斌书记说,2002年,右玉县政府要求在当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土地确权任务,发证率须达到95%。而白头里乡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按正常程序做,确权任务都完成不了,这样一来,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要被问责。于是,乡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决定由各村自行加紧搞确权,赶出一批土地证。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出现了土地证 “一女二嫁”的情况。
  12月17日,记者记者拨通了右玉县国土资源局赵勤局长的电话,赵局长说,他清楚白头里乡业家村土地“一女二嫁”的事,目前没法处理,因为当时是乡政府给村民发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
  右玉县国土资源局稽查股的张股长称,不管是哪种原因导致土地确权产生了“一女二嫁”的现象,说实话是土地部门的错,因为《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有土地部门的公章,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记者  徐秀兰)

来源:http://www.scxxb.com.cn/news/news.asp?id=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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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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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朔州有高手哩,文章抄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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