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县中考考生及家长
为了使全县中考考生和家长能全面准确地掌握高中招生政策,正确填报志愿,顺利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杜绝出现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无法践行承诺的误导,规范我县高中招生秩序,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促进我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县教育局特将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省市县招生政策及录取原则进行摘录公布,望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周知,同时热切期盼大家能够广为宣传。
一、怀仁县2011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办学性质 办学类别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怀仁一中 公办 普通高中 12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一中云东校区 民办 普通高中 12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六中 民办 普通高中 8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八中 民办 普通高中 9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十一中 民办 普通高中 10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大地中学 民办 普通高中 9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怀仁职业中学 公办 职业高中 9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新华职业中学 民办 职业高中 4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巨子职业中学 民办 职业高中 400 在怀仁县报名的中考考生
二、怀仁县红宇职业中学于2011年5月20日经朔州市教育局发文批准招收职业初中生和职业高中生,具体招生计划现未下达。
三、招生政策
1、省教育厅审批的各高中学校规模轨制是各市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备案的基本依据。超计划和跨范围招生均为违规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准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严格按照招生部门的录取数据进行,未经市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3、按照朔州市招考中心规定,2011年招收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在高考报名时,将依据学籍和户籍进行审查,无高中学籍的非本县户籍学生一律不予报名。
4、为扶持薄弱初中,我县从怀仁一中2011年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划拔出70个名额,分配给二中6人,五中15人,云中中学15人,何家堡中学2人,金沙滩中学1人,小峪口中学1人,亲和中学3人,小峪矿中学8人,王坪矿中学4人,四中15人。上述分配计划,将在第一志愿报考怀仁一中并连续在报考学校就读满一学年的怀仁户籍应届毕业考生中,择优录取,照顾分数最多可在怀仁一中统招录取线下降50分。
四、录取原则
1、今年我市高中志愿可兼报。录取时,在划定的控制线上,使用计算机优先投放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由计算机根据一定分数级差调配参考志愿。
2、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学校按规定办理退档手续。退档考生的电子信息将被标为死档标志,不予参加其他学校的投档录取,也不予在其他高中学校备案。
怀仁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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